| 主任委员: |
张仕卿 |
照相机杂志社社长 |
吴 生 |
多丽影像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 |
| 副主任委员: |
宫 正 |
江西省摄影家协会名誉主席 |
霍 玮 |
人民摄影报总编 |
| 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 |
周 刚 |
照相机杂志社总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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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员: |
徐金国 |
上海多丽影像设备公司总经理 |
李国林 |
北京多丽销售公司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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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品禾 |
浙江省摄影家协会主席 |
胡培烈 |
广东省摄影家协会名誉主席 |
|
陈扬坤 |
福建省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
康诗纬 |
安徽省摄影家协会主席 |
|
樊德寿 |
湖北省摄影协会主席 |
沈 遥 |
江苏省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
|
王榕屏 |
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
索久林 |
黑龙江省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
|
田凤仙 |
山东省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
钱月明 |
浙江省体育摄影学会副主席 |
|
刘春风 |
内蒙古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
巩 明 |
人民摄影报编辑部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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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 玮 |
照相机杂志社摄美部主任 |
孙蓓红 |
贵州电视台光影再现制片人 |
|
朱清宇 |
特邀 |
豪 哥 |
橡树摄影网首席执行官 |
参赛细则
1. 大赛的主题是“咱们中国人”,凡表现新世纪当代中国人的精神风貌特别是反映时代精神,以及展现新时代的社会风情,家庭生活等方面的作品均可参赛。
2. 大赛欢迎新作,鼓励表现手法的创新。在全国摄影比赛中获等级奖以上的作品谢绝参赛。
3. 参赛作品的体裁、风格和内容均不限,数码与传统摄影、彩色扩印与输出均可。照片规格一律10英寸(组照不超过4幅)。作品背面注明:标题、作者姓名、使用相机、彩扩设备、拍摄的参数、通讯地址、电话等。使用多丽彩扩设备的作品请注明,并出示相关证明,在同等条件下评奖优先。
4. 大赛不收参赛费,参赛作品数量不限,等级奖不可兼得。获奖作品将在《照相机》杂志、《人民摄影》报、贵州电视台《光影再现》栏目上刊出,不另付稿酬。
5. 大赛欢迎省级摄影团体集体送稿,凡送稿和获奖总分列前5位的摄影协会,将给予奖励。
6. 组委会声明,参赛者必须拥有参赛作品的有效版权,大赛组委会拥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参赛作品涉及肖像由参赛者自负,与组委会无关。
7. 大赛即日起征稿,截止日期为2007年7月30日,参赛作品请寄大赛秘书处。地址:杭州市西溪路560号 照相机杂志社 范轶瓯收 邮编:310013 电话:(0571)85126539-21
8. 截稿后,组委会将聘请国内知名摄影家组成评委进行评奖,获奖作品将专函通知本人。
9. 本届大赛设奖项如下(以下获奖者均颁发获奖证书,获奖者奖金所得税自理):
| 一等奖 |
1名 |
10000元 |
| 二等奖 |
3名 |
3000元 |
| 三等奖 |
6名 |
1000元 |
| 优秀奖 |
100名 |
200元 |
| 入选奖 |
100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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