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赛主办单位]
临沂市旅游局、蒙阴县人民政府、中国影像视觉在线、中国红色旅游网、临沂市广播电视台、中共蒙阴县委宣传部
[大赛组织承办]
蒙阴县旅游局、孟良崮旅游区、798摄影网
[大赛支持单位]
共青团蒙阴县委、蒙阴县文联、山东东蒙企业集团、蒙阴蒙山旅游景区、蒙阴地下银河
[大赛赛事策划]
北京华宝天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798摄影网
[大赛特邀网站]
车坛影协、色影无忌、蜂鸟网、佳友在线、迪派摄影网、东方摄影网、
[嘉宾摄影网站]
影像世界、中国视界、17色摄影网、夜色摄影网、颜山摄影网、山东摄影网、齐鲁摄影网、中视摄影传媒网、莱芜摄影网、长勺摄影网、菜都摄影网、狼影在线、博摄网、中国摄影频道、山东摄影部落、日照摄影网、济宁摄影网、德州摄影网、长河摄影网、龙口摄影网、滨州市摄影家协会网、大河摄影部落、樵岭前摄影联盟、旱码头摄影网、莱芜市女摄影家协会网、半岛拍客摄影网、烟台摄影网、山东省摄影家协会网潍坊专区、山东省摄影家协会网枣庄专区、色影无忌薛城论坛、色影无忌滕州论坛、连云港摄影网、洪泽湖摄影网、东阳艺术摄影网、今日图片网、婺源旅游摄影网、霞浦摄影网、青岛太平洋摄影网......
[大赛开机启动]
于2011年4月23日9:30在山东省蒙阴县孟良崮旅游区举行开机启动仪式
[大赛征稿规则]
一、优秀图片作品征稿标准及奖项
1、总则
参赛作品必须取材于孟良崮旅游区境内,在2011.4.1--9.15期间拍摄创作的作品,凡参加本次摄影赛事者,在大赛活动期间,凭大赛组委会颁发的采访证进入孟良崮旅游区釆风创作,均享受大赛组委会提供的采访便利。本次赛事不收任何费用,所有来稿不退稿。
2、参赛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要求全部以组照形式投稿参赛,不接收单幅作品参赛。征稿以自然风光、人文纪实为主,必须是原创摄影作品,谢绝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本质,作品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度的适当调整,但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3、作品提交要求
参赛作品必须以组片形式提交,谢绝单片参赛,每个单位组照限定由4-10张组成,每组按一幅作品计算,组照必须由参赛者自行用透明胶带妥善粘接成组,标明组照顺序和张数,散放的组照不收。参赛作品统一要求精放10英寸,寄送作品的同时,附寄作品原始像素光碟。参赛作品不装裱,每一幅作品背面贴一张参赛作品表,请按参赛作品表的科目工整填写,如不按要求填写或因联系电话(手机)不详无法联系的,参赛者自负其责。
4、图片作品使用声明
主办单位对所有入选获奖作品有权用于以公益宣传和以本地形象宣传为目的的出版、发表、展览、影视节目、媒体报道、宣传品、内部学术交流等中使用,且不再另付稿酬。对其它用途的使用时,其稿酬标准由主办单位与作者协商另议。所有参赛作品不得发生他人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纠纷,否则均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相关责任。
5、优秀作品奖项设置
金奖1名,奖金10000元,颁发证书。
银奖2名,奖金5000元,颁发证书。
铜奖3名,奖金3000元,颁发证书。
佳作奖20名,奖金600元,颁发证书。
入围奖50名,奖金200元,颁发证书。
注:金、银、铜奖不能重复获奖,其他奖项重复不限。
6、投稿日期和地址
(1)征稿日期:2011年4月30日---9月15日止(以寄出快递收据为准)。
(2)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辉煌国际大厦5号楼813室 (“2011聚焦英雄孟良崮全国网络摄影大赛”参赛稿件征集办公室)邮编:100085 联系电话:13869998888 010-62669866
联系人:高璐源、段桠楠 邮箱:798www@163.com 138686798@qq.com QQ138686798
(3)临沂市居民参赛作品及光碟寄送地址:山东省蒙阴县孟良崮旅游区管委会
联系电话:13905392183 0539-4580026 联系人:类延成、叶贵青
(4)参赛作品寄递时请在邮件醒目位置注明“2011聚焦英雄孟良崮全国网络摄影大赛”字样。
7、赛事评选颁奖
大赛组委会将组织有专家组成的评选委员会,进行公正、透明的评审。评选结果和获奖作品将在有关媒体公布和刊登。颁奖日期择时举行,另行通知。
二、大赛网络宣传特别奖条件及奖项规则
本届摄影大赛拟根据网络摄影特点,尝试网络宣传新设计思维,在奖项设置上充分突显网络特色,强调网络信息与摄影艺术的完美融合,着重考核互联网信息覆盖率对网络摄影赛事的影响力,从社会公众层面追求大赛网络宣传价值最大化。为此,本届大赛特设【网络宣传特别奖】其征稿信息及评奖细则如下:
(一)网络宣传参赛作品质量规定
除与图片参赛作品质量规定相同内容外, 反映大赛启动仪式宏大场面花絮片也可介入大赛网络宣传内容。
(二)网络宣传参赛作品发布要求
1、加网络宣传比赛的作品标题应注明:聚焦英雄孟良崮全国网络摄影大赛---××××x;
2、网络发帖必须附注带有主协办方信息的前言,缺失前言附注的主题帖不得进入网络宣传片评奖!
3、参赛的作者务必在图片作品左下角加注LOGO(水印),以备组委会在其他网站核查其参赛作品。
4、参加网络宣传比赛的作品要求全部在互联网以组照形式参赛发表(何类网站不限),每幅组照6-15张为一个参赛作品单位,不接受单幅作品发表参赛。
(三)网络宣传参赛作品评分
1、主题帖评分标准
(1)在PR值3以下网站发表:发表1个主题帖+30分,加精华+50分,推荐+80分,点击量前十名+20分;
(2)在PR值3网站发表:发表1个主题帖+60分,加精华+70分,推荐+120分,点击量前十名+50分;
(3)在PR值4网站发表:发表1个主题帖+70分,加精华+100分,推荐+150分,点击量前十名+70分;
(4)在PR值5网站发表:发表1个主题帖+80分,加精华+120分,推荐+200分,点击量前十名+80分;
(5)在PR值6以上网站发表:发表1个主题帖+90分,加精华+150分,推荐+300分,点击量前十名+90分;
2、网络宣传评奖核查特别规定
点击次数低于500次的主题帖不入围,均忽略不计!
(四)大赛网络宣传特别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颁发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颁发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500元,颁发证书。
按大赛网络宣传个人最高总得分顺序颁奖;
网络宣传总得分第1名即获大赛网络宣传一等奖;
网络宣传总得分第2.3名即获大赛网络宣传二等奖;
网络宣传总得分第4.5.6名即获大赛网络宣传三等奖;
(五)网络宣传信息汇总联系方式
1、网宣信息汇总截止日期:2011年4月30日起---2011年9月20日止。
2、网络宣传投稿操作程序:
欲参加网络宣传特别奖角逐的作者/作品, 每个主题帖首发都必须在大赛官方指定论坛(798摄影网WWW.52798.CC)投放,作者应在作品标题上注明:聚焦英雄孟良崮全国网络摄影大赛---××××××(即视为个人声明该主题帖参赛),组委会网络宣传信息中心随即审查发帖格式、标题、前言是否合格并及时跟帖回复,参赛作者待网络宣传主题帖样本(修改编辑)审查通过后,即可进入赛事竞技状态,快速推送该主题帖向全国网络上传发帖运作......此举一可避免因参赛作者误解操作而带来的无谓作工、劳民伤财之后果;二可使组委会随时掌握大赛网络宣传动态。
3、网络宣传投稿联系方式:
参赛主题帖上传网络路径>>798摄影网WWW.52798.CC >>展赛活动互动专区>> "2011聚焦英雄孟良崮全国网络摄影大赛"栏目
网络宣传赛事咨询热线:13869998888
网络宣传赛事联络QQ:138686798 网络宣传信息回传指定邮箱:798www@163.com
4、参赛作品信息回传规则
(1)网络宣传样本审查规则
参赛者在网络上发表第一个网络宣传主题帖时,务必在第一时间内向大赛会务指定QQ:138686798通报自已主题帖发表位置, 并尽快与组委会指定宣传信息收集编辑:中国影像视觉在线总管理员/山水顽童(13869998888)取得联系, 待该网络宣传样本审查通过后,参赛作者再酌情加大网络宣传力度, 以免无谓作工、事倍动半。
(2)个人资料信息报告规则
及时把自已参赛作品发表所处网站的名称及域名地址、个人网名、主題帖标题及数量、作品已获荣誉(是否加精)帖子点击次数及每个主题帖所处的网络位置,并附带个人基本资料信息一同上报大赛组委会798www@163.com或138686798@qq.com。
(3)参赛作者自我统计规则
为提高组委会核查质量和效率,要求参加网络宣传比赛的作者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进行首轮自我统计,把各项统计得分汇总后,上报大赛组委会网络宣传中心参加网络宣传最终评奖。
(六)网络宣传评选颁奖
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参赛作者提供的网络参赛信息,逐一核实参赛主题帖发表所在网站,检查汇总其网络宣传总得分,并组织网络宣传专家对其宣传效果进行公正、透明的评审,最终评选结果将在有关媒体公布和刊登,大赛组委会将通知获奖作者有关获奖信息,获奖作者应在五日内把其网络宣传获奖作品的数码文件底片(单片不低于4000kb)压缩上传至QQ:138686798或138686798@qq.com,不提交获奖作品的数码文件底片者,视为弃权处理。大赛颁奖日期未定,另行通知。
[大赛辅助宣传]
大赛颁奖仪式过后,组委会将依据获奖作品为主要内容,组织力量筹备制作5000套精美画册,赠予参赛网站及社会各界,并选择部分优秀作品制作展板分别在全国各地巡展,展后图片作品将在蒙阴孟良崮景区永久展出,以此扩大本次大赛延续宣传效应。
[赛事特别说明]
有关“2011聚焦英雄孟良崮全国网络摄影大赛”赛事规则解释,由798摄影网、孟良崮旅游区管委会统一回复,本次大赛相关事项的未尽事宜请致电13905392183、13869998888咨询。
2011聚焦英雄孟良崮全国网络摄影大赛组委会
二0一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