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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文论

再现与表现在纪实摄影中的作用

  二、纪实摄影的再现本质

  纪实摄影的再现本质表现为其“绝对真实性”。布勒松说过:“在所有表现方法中,摄影是惟一的能把转瞬间丝毫不差地固定下来的一种手段。”这也是纪实摄影赖以存在的基础。多罗西亚·兰格在谈论她的摄影实践时说:“对我而言,纪实摄影不仅是一个主题问题,更是一个方法问题,我自己的方法主要基于以下三点考虑:一、不许动手!无论我拍什么,我都不干扰、干预或安排。二、地点感。无论我拍什么,我都尽力拍摄其周围环境的一部分……。三、时间感。我都尽力展示它在过去或现在的处境状况。然而,除了这三种东西以外,我唯一牢记在心的是……按事物的本来面貌来考虑事情,没有替代或冒名顶替,没有错误或混淆,这本身就是一件比发明创造的产物还要崇高的事情。”[3](P157)摄影所具有的瞬间记录的魅力是再现的有力证据,纪实摄影不仅秉承了摄影最原始的本体语言,而且其艺术表现形式本身具有更加苛刻的要求。在视觉艺术的各种形式中,摄影是唯一可以排除人的干预而还原现实本真的表现形式,“一切艺术都是以人的参与为基础的,唯独在摄影中,我们有了不让人介入的特权”[1](P11)。在真实世界与视觉影像之间,只存在一个无生命体,它真实记录了时间的瞬间和空间的完整,准确客观公正是纪实摄影的准则,也是对事件本身的尊重。纪实摄影不参与、不干预、不改变现实生活中的人和事物,通过镜头最大程度地还原现实世界的本来面貌而不掺杂情感因素,很好地将那一瞬间的“事实”记录下来,使人们能够在照片中去反复体验和感受更为客观和本质的现实世界,再现成为无可替代的唯一选择,这是关于纪实摄影再现理论的理想境界。

  如果从美学范畴去研究摄影,它的创作过程根据摄影师和创作主题的不同是有双重性的,一方面是摄影师努力地运用美学的形式法则去构造一种理想主义的美学概念,另一方面则是摄影师充分利用相机记录之功能努力反映和强调现实世界的现实主义美学观。这两种方式并无孰对孰错之分,但后一种应该更贴近摄影的本体语言,纪实摄影就是后一种追求的产物,它把“真”作为最高的美学追求。当照片的表现(美学形式)和内容(象征意义)都是通过照片主题思想的传递而影响人的情感时,其图像本身的形式美就不是人们对摄影美学价值评判的唯一重点了,此时人们完全有可能对照片所具有的意义或所描绘的物体的内容产生兴趣。[3](P132)纪实摄影的现实主义美学思想中所蕴涵的最基本特征就是“真”,纪实摄影追求这一艺术形式必须严格遵守对现实生活的再现,正是这种审美体验中的“真实美”,唤起人们情感的共鸣和心灵的震撼。所以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纪实摄影的再现,可以理解为物理和光学上的复制,这种再现是绝对真实的,它记录了事件的原貌,不存在任何值得怀疑的地方。从这个角度讲,纪实摄影的真实性毋容置疑,再现是纪实摄影最好的表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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